时间:2018-09-11 09:27:30 来源:互联网 阅读次数:16777215
互联网法院抖音是怎么回事?互联网法院为什么成立抖音第一案?小伙伴们一定也很关注这件事吧?52z飞翔网小编为大家带来了互联网法院成立抖音第一案事件过程详解,一起来看看吧!
互联网法院抖音是怎么回事?
北京互联网法院9日挂牌成立,该院电子诉讼平台同时正式对社会公众开放。截至昨日18时,该平台总访问量达20.73万人次,注册用户586人,共接到网上立案申请207件。“抖音短视频”诉“伙拍小视频”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成为北京互联网法院受理的第一案。
互联网法院成立抖音第一案事件过程详解
原告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诉称,“抖音短视频”平台上发布的“5·12,我想对你说”短视频(以下简称涉案短视频),由涉案短视频创作者“黑脸V”独立创作完成,应作为作品受到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被告一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和被告二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向用户提供“伙拍小视频”的下载、安装、运营和相关功能的更新、维护,并对“伙拍小视频”进行宣传和推广。原告发现,涉案短视频在抖音平台发布后,二被告未经原告许可,擅自将涉案视频在其拥有并运营的“伙拍小视频”上传播并提供下载服务。原告认为二被告未经许可擅自传播的行为给原告造成了极大的经济损失,为此依法提起诉讼,要求二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万元,及诉讼合理支出5万元。
北京互联网法院表示,目前,国内外对短视频行业的法律保护均处于探索期。本案作为两大平台之间就短视频版权进行的首次诉讼,其中涉及的短视频是否构成作品,短视频平台之间、短视频平台与用户之间的权利边界,区块链取证存证技术在司法中的应用等问题值得关注。据了解,该案是原告在北京互联网法院电子诉讼平台,以线上方式提交的诉讼材料及立案申请。
据了解,这起案件是原告在北京互联网法院电子诉讼平台,以线上方式提交的诉讼材料及立案申请。经北京互联网法院立案庭法官在线审核后,案件已被正式受理。
数据统计,目前北京互联网法院技术服务热线共接听热线78次,为当事人解决电子诉讼平台、微信小程序等实操中存在的问题。立案服务热线共接听热线77次,解答当事人关于法院管辖、受案范围等问题。
对此,小伙伴们怎么看?大家觉得自己拍摄的小视频是否能够成为创作品并拥有版权保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