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6-22 09:40:22 来源:互联网 阅读次数:16777215
今年31岁的张女士是阆中人,在阆中经营一家酒吧,和年长她1岁的赵女士本来是朋友关系,不过,这段朋友关系却在今年3月份“走到了尽头”。
2017年3月6日晚,张女士和赵女士在酒吧喝酒间隙,聊起了另外一位两人都认识的陈姓朋友(女性),不过,谈话间,张女士讲到和这位陈姓朋友因为脾气不和,没有联系。
让张女士没有想到的是,赵随后在这位陈姓朋友面前提到了这次谈话,并讲了一些关于张女士的坏话,陈还为此打来电话质问张女士。这让张女士一头雾水,张女士随后在微信上联系赵女士,责怪对方不应该在陈面前添油加醋。事后证明,这是一次不愉快的交流,张女士随后被拉黑。之后,张再次通过短信联系赵女士,成都商报记者从张女士提供的两人短信聊天记录截图了解,两人彼此都用了一些粗俗的语言辱骂对方,但事情并未就此结束。
第二天,张女士便接到很多朋友发来的消息,称赵女士在朋友圈发布了一些对她不利的言论。张女士赶紧打开微信,手机屏幕上弹出的画面让她极度郁闷,因为赵女士竟然将此前在短信上辱骂她的聊天记录截图发到了朋友圈,同时出现的,还有张女士本人的照片。赵女士还在微信朋友圈写到:“我真喜欢看你生气的样子”
“很多朋友都看到了这条消息,都打电话来问我到底是怎么回事。”张女士告诉成都商报记者说,这件事对自己的影响很大,甚至有人将此事告知父母,给自己带来很大的精神压力,甚至,这件事还引发了自己与丈夫之间的矛盾。
3月8日晚,张女士约赵女士解决双方因微信所引发的事宜,后经阆中市沙溪派出所出警解决未果。之后,张女士将赵女士起诉至法院,要求赵女士当面向自己道歉,并通过当地媒体刊登道歉信和在微信平台上为自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此外,张女士还要求赵女士赔偿自己1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