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是中国最东北的省份,北部和东部以黑龙江和乌苏里江与俄罗斯接壤,西部与南部分别与内蒙古自治区和吉林省相邻,面积47.3万平方公里,是东北地区面积最大的省份。人口3820万。行政辖13个地市,分别是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鸡西、双鸭山、鹤岗、绥化、七台河、伊春、黑河和大兴安岭地区。其中,副省级城市一座:哈尔滨;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一座:齐齐哈尔;具有独立立法权的城市两座:哈尔滨、齐齐哈尔;区域性中心综合型城市四座: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位于东经121°11′-135°05′,北纬43°25′-53°33′。有长10公里以上的河流1700多条,多处平原海拔50-200米。西部属松嫩平原,东北部为三江平原,北部、东南部为山地。省会哈尔滨。
地貌
黑龙江省地势大致是西北部、北部和东南部高,东北部、西南部低,主要由山地、台地、平原和水面构成。西北部为东北—西南走向的大兴安岭山地,北部为西北—东南走向的小兴安岭山地,东南部为东北—西南走向的张广才岭、老爷岭、完达山脉,土地约占全省总面积的24.7%;海拔高度在300米以上的丘陵地带约占全省的35.8%;东北部的三江平原、西部的松嫩平原,是中国最大的东北平原的一部分,平原占全省总面积的37.0%,海拔高度为50—200米。 黑龙江是中国位置最北、最东,纬度最高,经度最东的省份。黑龙江省西起 121°11′,东至135°05′,南起43°25′,北至53°33′,南北跨10个纬度,2个热量带;东西跨14个经度,3个湿润区。全省年平均气温多在-4℃-5℃之间。冬季漫长寒冷,夏季短促,春秋干燥凉爽,年降水量400~650毫米。北部和东部与俄罗斯相邻,边境线长3045千米,是亚洲与太平洋地区陆路通往俄罗斯和欧洲大陆的重要通道,是中国沿边开放的重要窗口。
土地
黑龙江省土地总面积47.3万平方公里(含加格达奇和松岭区),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4.9%。根据2008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全省农用地面积3950.45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83.53%;建设用地149.85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3.17%;未利用地629.2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13.30%。 农用地中:耕地ll87.07万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30.05%;园地6万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0.15%;林地2327万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61.77%;牧草地222.64万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5.63%;其他农用地94.44万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2.39%。全省人均耕地面积0.31公顷(合4.6亩/人)。 建设用地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116.58万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77.8%;交通运输用地12.12万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8.08%;水利设施用地21.14万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4.1%。 未利用地中:未利用土地456.84万公顷,占未利用地面积的72.6%;其他土地l72.35万公顷,占未利用地面积的27.4%。